purpose

創立宗旨
「將心比心、逝者如親」

正泰創辦人朱明義(老五)於民國75年成立振(正)泰禮儀社,基於對殯葬禮儀服務的堅持與「將心比心、逝者如親」的理念,謹記與客戶的承諾,珍視每一份託付,以真誠專業的服務態度提升服務品質,用體貼關心每位家屬,為每位往生者在人生畢業舞臺上以最美好的回憶謝幕。

關於正泰
無憾、送最愛的人走最後一程

回首民國75年本公司成立之初,至今已逾三十年,歷經了傳統殯葬業(葬儀社)轉型至現今的正泰殯儀有限公司,以「誠信服務、服務誠信」奠定基礎,謹記對客戶的承諾,珍視每一份託付,專心聆聽客戶建議,透過每次服務、確實檢討改善,遵循規範嚴格要求自身公司的品質,堅持做最好的服務,除了承襲傳統的專業禮俗服務,也發展出當前時代的客製化服務,既不失古早傳統殯葬觀念,更多了符合都市化社會的新穎殯葬作法。

point

30年專業承諾

point

傳統與創新共融

about
about

禮儀服務

臨終關懷服務諮詢

完整規劃,力求無憾
臨終關懷服務諮詢

精緻喪禮統籌規劃

專人服務,獨一無二
精緻喪禮統籌規劃

禮儀用品與花藝設計

殯贈奠儀,一應俱全
禮儀用品與花藝設計

福祥遷葬與塔位協尋

量身訂製,誠信第一
福祥遷葬與塔位協尋

禮儀方案

24小時服務專線 02-2733-8842
全年無休之臨終禮儀諮詢服務。
說明本公司約定之服務項目流程、客戶權益及詢問家屬需求協調各項整合性周邊服務。

24小時往生接體服務專線 02-2733-8842
安排接體車及接體人員,前往接送尊體至喪宅、或家屬指定之殯儀館安置。
協助辦理殯儀館入館手續並將尊體安置於冰藏室。
如欲於自宅冰存,則代為訂租活動式冰櫃,以便妥善保存尊體,或立即舉行入殮儀式。
協助家屬辦理本契約商品之服務申請等相關手續。

安排法事人員為逝者引魂、安置靈位。
協助家屬需求設立靈堂,指導家屬於居喪期間祭拜及親友憑弔流程。
說明治喪期間應注意事項。
家屬提供逝者相片,將遺像放大並錶框處理及製作骨罐像。

依家屬提供之資料,擇選入殮、奠禮、火化及晉塔時辰。
協助家屬辦理火化許可證,並代訂禮廳、火化爐等硬體設備。
為家屬說明契約服務內容及應有權益。
依家屬需求、信仰、身份等,協調規劃奠禮流程及禮儀用品,協調奠禮會場整體設計佈置。
依逝者身份及孝眷情況協助撰寫訃聞,經家屬確認後印製。
協助選定孝服款式。
協調安排作七事宜。
奠禮會場佈置及人員交通安排。
由禮儀師陪同家屬選擇骨灰罐。
請家屬填寫骨灰罐確認單。
由禮儀師確認骨灰罐刻字是否正確。

協同家屬最後確認奠禮現場佈置無誤。
奠禮會場整體佈置與家屬確認無誤。
奠禮相關用品準備。
協助家屬安排接待人員接待親友、來賓。
協助孝眷穿著孝服。
協助司儀與家屬說明儀式流程。
確認樂隊人員就位。
確認誦經人員、法事人員就位。
全程督導工作人員,進行禮廳及會場佈置事宜。

專業化妝師為逝者更衣化妝。
安排放板、封口等相關人員準備入殮事宜。
協助家屬辦理尊體認領手續。(館內)
由法事人員引導家屬移靈至禮廳後方停棺室,準備入殮。
協助家屬擺妥陪葬物品,引導家屬進行入殮祭拜儀式。
禮儀方案
禮儀方案

法事人員帶領家屬進行奠禮誦經為逝者祈福。
樂團進行現場演奏。
司儀、襄儀主持祭拜儀式。
於家奠儀式中引導家屬及親戚依序祭拜。
於公奠儀式中引導來賓依序弔唁。
引導親友捻香致祭。
引導家屬、親友瞻仰遺容。
引導家屬依禮進行大殮蓋棺及封棺儀式。

法事人員引導家屬護送靈柩至靈車。
高級靈車接送靈柩至火化場。
弔唁品及喪家物品由家屬自行取回。
引導隊伍前往火化場。

法事人員引導家屬進行火化前祭拜。
由工作人員將靈柩送入火化爐火化。
引導家屬目送靈柩進爐火化。
服務人員引導家屬進行除服除孝儀式。
協助家屬進行撿骨封罐儀式。
工作人員撿骨、裝罐、封罐完成,由家屬確認後領回。

返主前須脫去喪服,由長孫恭請靈位返家安靈。
法事人員引靈返主,進行安靈洗淨儀式。

安排晉塔車輛或法事人員護送靈骨至家屬指定之晉塔地點。
服務人員協助家屬擺設祭品與相關禮儀進行。
法事人員引導家屬為逝者行安奉禮。

核對各項服務項目並向家屬說明結清相關費用。
於百日、對年前主動提醒家屬,並提供祭拜相關流程,準備事項,注意事項等諮詢。
提供合爐及年節祭拜相關諮詢服務與代辦服務。

樹葬/花葬/海葬

樹葬

樹葬
樹葬
樹葬

花葬

花葬
花葬
花葬

海葬

海葬
海葬
海葬

喪葬補助

契約專案

中式尊榮型

135,000 元

下載契約
下載契約
中式簡約型

75,000 元

下載契約
下載契約
中式圓滿型

95,000 元

下載契約
下載契約
中式吉祥藥懺型

168,000 元

下載契約
下載契約
中西式直火歸空型

36,000 元

下載契約
下載契約
西式榮耀型

88,000 元

下載契約
下載契約

禮儀百科

可撥打本公司的24小時禮儀專線 0910-131-599 ,會有專人立刻與您聯絡。我們會根據您的需求,在細節上給您建議,或到達您指定的地點,當面向您說明。

一、在醫院往生
在醫院斷氣後會接往附設太平間,然後由家屬指定的禮儀公司禮儀人員去太平間接運往生者尊體。禮儀公司會視家屬要求可直接載往殯儀館或先開車回家門口繞一下(象徵性回家一趟),然後載往殯儀館,這種方式醫院會開立死亡證明書。

二、接回家斷氣:
需先跟醫院說好要回家,醫生會評估病患狀況然後打強心針後家屬聯絡救護車載回家(醫院有配合的救護車),在此同時一併聯絡禮儀公司。禮儀公司會先派人去家中準備水床、往生被、唸佛機,然後等救護車到,協助將病患接進家中,有一些習俗上的簡單儀式會帶著家屬做。待斷氣後,再與家屬討論是否要放家中助唸?或何時載至殯儀館,可依家屬需求租冰櫃於自宅安放。此一情況下,醫院不會開立死亡證明書;必須先請醫院出示診斷證明書,再報請當地裡長協助當地衛生所醫師開立死亡證明書。

因疾病在醫院往生:直接由院內醫師開立死亡證明書。
因事故往生:需先向轄區警察局報請檢察官會同法醫開立死亡證明書。
因疾病過往,接回家中斷氣,且醫院不開死亡證明書:先請醫院出示診斷證明書,再報請當地里長協助當地衛生所醫師開立死亡證明書。
因病或自然往生也可透過禮儀公司委請合格法醫開立死亡證明書。

舉辦告別式(奠禮)地點會因家屬的不同需求而有差異,以都會地區來說,選擇租用殯儀館的禮廳是最常見的。其次是向殯儀館附近的私人會館租用禮廳。若自家宅院附近有空地,家屬亦可委託禮儀公司,於自宅附近搭棚。

可以直接打電話聯繫正泰殯儀,我們會依約定時間、地點,派人親自向您說明及報價。24小時禮儀專線: 0910-131-599

設籍台北市死亡者,自死亡次日起7日內完成火化,使用台北市火化爐規費新臺幣2,000元全免;設籍外縣市死亡者,火化爐規費由原新臺幣6,000元減半為新臺幣3,000元。

設籍新北市死亡者,其遺體冷藏七日內出殯或火化,免收遺體冷藏及靈柩寄存費用。

一、申請條件:
在國民年金加保期間(65歲前)死亡的被保險人,可以由「支出殯葬費的人」請領喪葬給付。

二、申請期限:
被保險人死亡次日起算5年內。

三、準備文件:
(1)國民年金喪葬給付申請書。
(2)申請人(支出殯葬費的人)身分證正反面及存摺封面影本。
(3)死亡證明書(或檢察官相驗屍體證明書/死亡宣告判決書)。
(4)除戶證明:載有死亡登記日期的戶口名簿影本。
(5)支付殯葬費的證明文件正本。
備齊以上文件寄到:
台北市中正區濟南路二段42號「勞保局國民年金組」或送到勞保局各地辦事處。
金額是按照被保險人死亡當月之月投保金額一次發給5個月,以月投保金額18,282元為例,喪葬補助金額為18,282元×5=91,410元。

一、申請條件:
公費安養榮民(含大陸探親死亡安養榮民)其實際辦理殯葬事務之遺囑執行人、家屬、五親等內血親或姻親可提出申請。

二、申請期限:
死亡日起1年內。

三、準備文件:
1.申請人身分證明及存摺影本。
2.亡故榮民戶籍資料證明文件(需有死亡記事)。
3.未領取政府機關核發喪葬補助費切結書。
4.備齊文件向各榮民之家或各縣市榮民服務處提出申請。

勞工保險被保險人本人死亡
一、喪葬津貼:
1.被保險人在保險有效期間因傷病或職業傷害/罹患職業病死亡時,由「支出殯葬費之人」提出申請,請領喪葬津貼5個月。
2.被保險人遺屬若不符合請領遺屬年金或遺屬津貼的條件,或無遺屬,可由「支出殯葬費之人」申請,請領喪葬津貼10個月。
3.準備文件:
(1)本人死亡給付申請書及給付收據。
(2)死亡證明書(或檢察官相驗屍體證明書/死亡宣告判決書)。
(3)除戶證明:載有死亡日期的全戶戶籍謄本及請領人現住址戶籍謄本(於死者死亡日期之後申請)。
(4)殯葬費用支出單據或證明文件。
若支出殯葬費之人為當序受領遺屬年金或遺屬津貼者,得以切結書代替。

勞工保險被保險人家屬死亡
一、補助標準:
喪葬津貼按其家屬死亡當月起前6個月之被保險人平均月投保薪資,依下列標準發給:
1.父母、配偶死亡:3個月。
2.年滿12歲之子女死亡:2.5個月。
3.未滿12歲之子女死亡:1.5個月。

二、申請期限:
自得請領日起5年內。

三、準備文件:
1.家屬死亡給付申請書及給付收據。(被保險人自行申請即可)
2.死亡證明書(或檢察官相驗屍體證明書/死亡宣告判決書)。
3.載有死亡登記之戶口名簿影本,及被保險人身分證或戶口名簿影本。
4.備齊以上文件寄/送件到:勞工保險局。
※持有自然人憑證者,可利用本局網站「個人網路申報及查詢作業」系統網址:edesk.bli.gov.tw/na/申請,不需填寫書面申請文件郵寄或親送。

一、申請條件:
被保險人參加農保期間死亡或失蹤經法院死亡宣告,可由「支出殯葬費之人」申請。

二、申請期限:
自被保險人死亡當日起2年內。

三、準備文件:
1.農保喪葬津貼申請書及給付收據。(詳填並加蓋投保單位、負責人、經辦人及請領人印章)
2.死亡證明書(或檢察官相驗屍體證明書/死亡宣告判決書)。
3.載有被保險人姓名之支出殯葬費用證明文件(如治喪費用開支單據,抬頭請填申請人姓名)。
4.若是配偶或二等親內親屬,經檢附親屬關係證明文件,可免附支出殯葬費用證明(養子女請領,要附記載有收養日期登記之戶籍資料)。
5.被保險人戶口名簿影本(記事請勿省略)

四、注意事項:
1.如使用不同戶親屬土地加保,另行檢附土地所有權人現住人口戶口名簿影本(含記事)及加保農地的土地資料/承租契約等相關證明文件。
2.申請農保喪葬津貼,請檢附新式戶口名簿影本,毋須檢附戶籍謄本。
3.金額是按被保險人死亡發生當月之投保金額,一次請領15個月(153,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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