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urpose

創立宗旨
「將心比心、逝者如親」

正泰創辦人朱明義(老五)於民國75年成立振(正)泰禮儀社,基於對殯葬禮儀服務的堅持與「將心比心、逝者如親」的理念,謹記與客戶的承諾,珍視每一份託付,以真誠專業的服務態度提升服務品質,用體貼關心每位家屬,為每位往生者在人生畢業舞臺上以最美好的回憶謝幕。

關於正泰
無憾、送最愛的人走最後一程

回首民國75年本公司成立之初,至今已逾三十年,歷經了傳統殯葬業(葬儀社)轉型至現今的正泰殯儀有限公司,以「誠信服務、服務誠信」奠定基礎,謹記對客戶的承諾,珍視每一份託付,專心聆聽客戶建議,透過每次服務、確實檢討改善,遵循規範嚴格要求自身公司的品質,堅持做最好的服務,除了承襲傳統的專業禮俗服務,也發展出當前時代的客製化服務,既不失古早傳統殯葬觀念,更多了符合都市化社會的新穎殯葬作法。

point

30年專業承諾

point

傳統與創新共融

about
about

禮儀服務

臨終關懷服務諮詢

完整規劃,力求無憾
臨終關懷服務諮詢

精緻喪禮統籌規劃

專人服務,獨一無二
精緻喪禮統籌規劃

禮儀用品與花藝設計

殯贈奠儀,一應俱全
禮儀用品與花藝設計

福祥遷葬與塔位協尋

量身訂製,誠信第一
福祥遷葬與塔位協尋

禮儀方案

24小時服務專線 02-2733-8842。
全年無休之臨終禮儀諮詢服務。
說明本公司約定之服務項目流程、客戶權益及詢問家屬需求協調各項整合性周邊服務。

24小時往生接體服務專線 02-2733-8842。
安排接體車及接體人員,前往接送尊體至喪宅、或家屬指定之殯儀館安置。
協助辦理殯儀館入館手續並將尊體安置於冰藏室。
如欲於自宅冰存,則代為訂租活動式冰櫃,以便妥善保存尊體,或立即舉行入殮儀式。
協助家屬辦理本契約商品之服務申請等相關手續。

安排法事人員為逝者引魂、安置靈位。
協助家屬需求設立靈堂,指導家屬於居喪期間祭拜及親友憑弔流程。
說明治喪期間應注意事項。
家屬提供逝者相片,將遺像放大並錶框處理及製作骨罐像。

依家屬提供之資料,擇選入殮、奠禮、火化及晉塔時辰。
協助家屬辦理火化許可證,並代訂禮廳、火化爐等硬體設備。
為家屬說明契約服務內容及應有權益。
依家屬需求、信仰、身份等,協調規劃奠禮流程及禮儀用品,協調奠禮會場整體設計佈置。
依逝者身份及孝眷情況協助撰寫訃聞,經家屬確認後印製。
協助選定孝服款式。
協調安排作七事宜。
奠禮會場佈置及人員交通安排。
由禮儀師陪同家屬選擇骨灰罐。
請家屬填寫骨灰罐確認單。
由禮儀師確認骨灰罐刻字是否正確。

協同家屬最後確認奠禮現場佈置無誤。
奠禮會場整體佈置與家屬確認無誤。
奠禮相關用品準備。
協助家屬安排接待人員接待親友、來賓。
協助孝眷穿著孝服。
協助司儀與家屬說明儀式流程。
確認樂隊人員就位。
確認誦經人員、法事人員就位。
全程督導工作人員,進行禮廳及會場佈置事宜。

專業化妝師為逝者更衣化妝。
安排放板、封口等相關人員準備入殮事宜。
協助家屬辦理尊體認領手續。(館內)
由法事人員引導家屬移靈至禮廳後方停棺室,準備入殮。
協助家屬擺妥陪葬物品,引導家屬進行入殮祭拜儀式。
禮儀方案
禮儀方案

法事人員帶領家屬進行奠禮誦經為逝者祈福。
樂團進行現場演奏。
司儀、襄儀主持祭拜儀式。
於家奠儀式中引導家屬及親戚依序祭拜。
於公奠儀式中引導來賓依序弔唁。
引導親友捻香致祭。
引導家屬、親友瞻仰遺容。
引導家屬依禮進行大殮蓋棺及封棺儀式。

法事人員引導家屬護送靈柩至靈車。
高級靈車接送靈柩至火化場。
弔唁品及喪家物品由家屬自行取回。
引導隊伍前往火化場。

法事人員引導家屬進行火化前祭拜。
由工作人員將靈柩送入火化爐火化。
引導家屬目送靈柩進爐火化。
服務人員引導家屬進行除服除孝儀式。
協助家屬進行撿骨封罐儀式。
工作人員撿骨、裝罐、封罐完成,由家屬確認後領回。

返主前須脫去喪服,由長孫恭請靈位返家安靈。
法事人員引靈返主,進行安靈洗淨儀式。

安排晉塔車輛或法事人員護送靈骨至家屬指定之晉塔地點。
服務人員協助家屬擺設祭品與相關禮儀進行。
法事人員引導家屬為逝者行安奉禮。

核對各項服務項目並向家屬說明結清相關費用。
於百日、對年前主動提醒家屬,並提供祭拜相關流程,準備事項,注意事項等諮詢。
提供合爐及年節祭拜相關諮詢服務與代辦服務。

樹葬/花葬/海葬

樹葬

樹葬
樹葬
樹葬

花葬

花葬
花葬
花葬

海葬

海葬
海葬
海葬

喪葬補助

契約專案

中式尊榮型

135,000 元

下載契約
下載契約
中式簡約型

75,000 元

下載契約
下載契約
中式圓滿型

95,000 元

下載契約
下載契約
中式吉祥藥懺型

168,000 元

下載契約
下載契約
中西式直火歸空型

36,000 元

下載契約
下載契約
西式榮耀型

88,000 元

下載契約
下載契約

禮儀百科

可撥打本公司的24小時禮儀專線 0910-131-599 ,會有專人立刻與您聯絡。我們會根據您的需求,在細節上給您建議,或到達您指定的地點,當面向您說明。

一、在醫院往生
在醫院斷氣後會接往附設太平間,然後由家屬指定的禮儀公司禮儀人員去太平間接運往生者尊體。禮儀公司會視家屬要求可直接載往殯儀館或先開車回家門口繞一下(象徵性回家一趟),然後載往殯儀館,這種方式醫院會開立死亡證明書。

二、接回家斷氣:
需先跟醫院說好要回家,醫生會評估病患狀況然後打強心針後家屬聯絡救護車載回家(醫院有配合的救護車),在此同時一併聯絡禮儀公司。禮儀公司會先派人去家中準備水床、往生被、唸佛機,然後等救護車到,協助將病患接進家中,有一些習俗上的簡單儀式會帶著家屬做。待斷氣後,再與家屬討論是否要放家中助唸?或何時載至殯儀館,可依家屬需求租冰櫃於自宅安放。此一情況下,醫院不會開立死亡證明書;必須先請醫院出示診斷證明書,再報請當地裡長協助當地衛生所醫師開立死亡證明書。

因疾病在醫院往生:直接由院內醫師開立死亡證明書。
因事故往生:需先向轄區警察局報請檢察官會同法醫開立死亡證明書。
因疾病過往,接回家中斷氣,且醫院不開死亡證明書:先請醫院出示診斷證明書,再報請當地里長協助當地衛生所醫師開立死亡證明書。
因病或自然往生也可透過禮儀公司委請合格法醫開立死亡證明書。

舉辦告別式(奠禮)地點會因家屬的不同需求而有差異,以都會地區來說,選擇租用殯儀館的禮廳是最常見的。其次是向殯儀館附近的私人會館租用禮廳。若自家宅院附近有空地,家屬亦可委託禮儀公司,於自宅附近搭棚。

可以直接打電話聯繫正泰殯儀,我們會依約定時間、地點,派人親自向您說明及報價。24小時禮儀專線: 0910-131-599

設籍台北市死亡者,自死亡次日起7日內完成火化,使用台北市火化爐規費新臺幣2,000元全免;設籍外縣市死亡者,火化爐規費由原新臺幣6,000元減半為新臺幣3,000元。

設籍新北市死亡者,其遺體冷藏七日內出殯或火化,免收遺體冷藏及靈柩寄存費用。

一、申請條件:
在國民年金加保期間(65歲前)死亡的被保險人,可以由「支出殯葬費的人」請領喪葬給付。

二、申請期限:
被保險人死亡次日起算5年內。

三、準備文件:
(1)國民年金喪葬給付申請書。
(2)申請人(支出殯葬費的人)身分證正反面及存摺封面影本。
(3)死亡證明書(或檢察官相驗屍體證明書/死亡宣告判決書)。
(4)除戶證明:載有死亡登記日期的戶口名簿影本。
(5)支付殯葬費的證明文件正本。
備齊以上文件寄到:
台北市中正區濟南路二段42號「勞保局國民年金組」或送到勞保局各地辦事處。
金額是按照被保險人死亡當月之月投保金額一次發給5個月,以月投保金額18,282元為例,喪葬補助金額為18,282元×5=91,410元。

一、申請條件:
公費安養榮民(含大陸探親死亡安養榮民)其實際辦理殯葬事務之遺囑執行人、家屬、五親等內血親或姻親可提出申請。

二、申請期限:
死亡日起1年內。

三、準備文件:
1.申請人身分證明及存摺影本。
2.亡故榮民戶籍資料證明文件(需有死亡記事)。
3.未領取政府機關核發喪葬補助費切結書。
4.備齊文件向各榮民之家或各縣市榮民服務處提出申請。

勞工保險被保險人本人死亡
一、喪葬津貼:
1.被保險人在保險有效期間因傷病或職業傷害/罹患職業病死亡時,由「支出殯葬費之人」提出申請,請領喪葬津貼5個月。
2.被保險人遺屬若不符合請領遺屬年金或遺屬津貼的條件,或無遺屬,可由「支出殯葬費之人」申請,請領喪葬津貼10個月。
3.準備文件:
(1)本人死亡給付申請書及給付收據。
(2)死亡證明書(或檢察官相驗屍體證明書/死亡宣告判決書)。
(3)除戶證明:載有死亡日期的全戶戶籍謄本及請領人現住址戶籍謄本(於死者死亡日期之後申請)。
(4)殯葬費用支出單據或證明文件。
若支出殯葬費之人為當序受領遺屬年金或遺屬津貼者,得以切結書代替。

勞工保險被保險人家屬死亡
一、補助標準:
喪葬津貼按其家屬死亡當月起前6個月之被保險人平均月投保薪資,依下列標準發給:
1.父母、配偶死亡:3個月。
2.年滿12歲之子女死亡:2.5個月。
3.未滿12歲之子女死亡:1.5個月。

二、申請期限:
自得請領日起5年內。

三、準備文件:
1.家屬死亡給付申請書及給付收據。(被保險人自行申請即可)
2.死亡證明書(或檢察官相驗屍體證明書/死亡宣告判決書)。
3.載有死亡登記之戶口名簿影本,及被保險人身分證或戶口名簿影本。
4.備齊以上文件寄/送件到:勞工保險局。
※持有自然人憑證者,可利用本局網站「個人網路申報及查詢作業」系統網址:edesk.bli.gov.tw/na/申請,不需填寫書面申請文件郵寄或親送。

一、申請條件:
被保險人參加農保期間死亡或失蹤經法院死亡宣告,可由「支出殯葬費之人」申請。

二、申請期限:
自被保險人死亡當日起2年內。

三、準備文件:
1.農保喪葬津貼申請書及給付收據。(詳填並加蓋投保單位、負責人、經辦人及請領人印章)
2.死亡證明書(或檢察官相驗屍體證明書/死亡宣告判決書)。
3.載有被保險人姓名之支出殯葬費用證明文件(如治喪費用開支單據,抬頭請填申請人姓名)。
4.若是配偶或二等親內親屬,經檢附親屬關係證明文件,可免附支出殯葬費用證明(養子女請領,要附記載有收養日期登記之戶籍資料)。
5.被保險人戶口名簿影本(記事請勿省略)

四、注意事項:
1.如使用不同戶親屬土地加保,另行檢附土地所有權人現住人口戶口名簿影本(含記事)及加保農地的土地資料/承租契約等相關證明文件。
2.申請農保喪葬津貼,請檢附新式戶口名簿影本,毋須檢附戶籍謄本。
3.金額是按被保險人死亡發生當月之投保金額,一次請領15個月(153,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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